全面禁止垂钓!
我县境内42条禁捕河流
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
酉阳人注意啦!
我县境内42条禁捕河流
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
酉阳人注意啦!
每年3~6月是鱼类的繁殖盛期,实行禁钓制度是促进渔业资源恢复,保护生态平衡和水生生物多样性,以及实现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。
在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的禁钓期内,我县境内的长江干流乌江酉阳段、酉水河酉阳段、阿蓬江等42条河流全面禁止垂钓。具体禁钓范围,可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。
以下行为也在被禁止之列:
1、制造、销售、使用禁用的渔具;
2、销售、收购、经营禁捕水域捕捞的渔获物;
3、市场主体以“长江野生鱼”“江鲜”等为噱头招揽顾客,各类餐饮场所内外广告招牌和菜单不得出现“长江野生鱼”“江鲜”等字样;
4、无船名船号、无船舶证书、无船籍港的船舶(艇、筏)在禁捕区域航行或者停泊。
在禁钓时间以外,市民在垂钓时也仅限一人一杆,鱼钩钩尖不超过两个;禁止使用视频装置等各类探鱼设备;禁止利用船艇、排筏等水上漂浮物垂钓;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、窝料和添加剂;禁止以泥鳅、虾类等水生生物作为饵料进行垂钓;禁止将钓获的渔获物进行交易,有交易行为的将依法处理。
执法人员提醒:
违法捕捞、收购、加工、销售野生江河鱼类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在禁钓期内非法垂钓的,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没收渔具,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